院属各单位: 2003年11月22日凌晨6时许,位于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的海联商厦突发大火,在短暂的20分钟内,大火迅速吞没了该商厦二、三、四层楼,该商厦损失惨重,火灾事故正在调查中。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联合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把消防工作当成件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防火检查力度。每个人都要有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狠抓落实,下大力气抓好学校的防火工作。目前气候干燥,正值易发生火灾季节,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院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双节防火安全,特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提高警惕,吸取教训,认真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对安全防火的认识,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2、各部门要搞好本部门的防火检查,要加强对火源、电源、危险、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进行自查,查出隐患立即上报整改,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丢失损坏,谁分管,谁出资,使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3、院保卫处消防科要把消防安全检查渗透到学院每个部位,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查漏洞,查隐患,查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向上反映,及时解决。
4、要依法办事。对确属玩忽职守,故意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对不按规定办的,要对主管和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特别要完善对学生公寓、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操作间、教学用房、施工现场等易发生火灾场所的管理制度。
6、各单位于2003年12月25日前对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学生宿舍由宿管科负责检查并写处书面报告,报保卫处,保卫处组织抽查。
院保卫处
200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