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处理报废设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02-05-17   浏览次数: 70


关于开展报废仪器设备处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我院各系部拟报废的仪器设备已严格按报废程序完成了技术鉴定与校内审批手续工作。为回笼资金,提高实验室房屋使用效益,美化实验室环境,学院决定对部分报废设备予以处理。为作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院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处理报废设备的严肃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此项工作。

二、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处理报废设备领导小组:

组 长:黄布毅

副组长:刘玉琳

成 员:辛作义、海红花、韩彩霞、谢宋和、师宝山 

邹景超、崔光照、李志选、甘 勇、薛运才

方少明、彭诗金、毛多斌、陈淑萍、王 森

齐发兆、吴 刚、赵学文、夏玉章

三、学院成立报废设备处理残值评估专家组具体负责报废设备处理残值评估,报废设备处理价格不得低于报废设备处理残值评估专家组评估价格。

四、报废设备处理要优先在校内进行调剂使用,调剂时办理规范的报废设备调剂手续。

五、要加强报废设备处理工作的审计与监督,审计室与监察处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六、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报废设备,违者按学院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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