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年8月2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2004第16号)称:《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8月1日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七章51条,分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它的特点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职责;贯彻以人为本,方便提取使用,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监督,落实法制责任,切实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
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称,《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缴存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行为、促进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方便我院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特将之取来与大家分享。
财务处
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