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
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精神
认真做好2005年教育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属各单位:
秋季开学在即,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印发了《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现将文件的主要精神转达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按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校的教育收缴费工作。
1、 关于我校高等教育收缴费问题
根据文件精神,2005年我校的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要严格按规定收取。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收费要有依据、公开透明,严禁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禁止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专升本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禁止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禁止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收费。
有关二级学院(系、部)的收费标准,要有上级部门的文件依据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10号)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准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有关单位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结合我校实际,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所有收费都要入学校财务帐,严禁搞“帐外帐”和乱收费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2、关于附属学校收费问题
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按照中央要求,确保附属学校在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要坚决依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教财7号)制定本校的“一费制”实施方案,确保 “一费制”实施方案与中央要求相一致。严禁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
3、 关于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坚决把住学校秋季开学的关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借教育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有关《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文件已发在我校纪检监察网页上,请登陆查阅。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 州 轻 工 业 学 院 监 察 处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