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系关于补充毕业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发布部门: 机械系   发布时间: 2004-02-27   浏览次数: 17


针对部分学生毕业设计期间思想松懈,难以保证设计时间和设计质量的状况,经机电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加强毕业设计管理工作,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度出发,严格要求学生,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学生的出勤率将与毕业设计成绩挂钩。对缺勤的学生,应及时通报其班级辅导员和系里,落实原因后,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

1.学生必须按时到设计室或按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毕业设计或答疑

2.考勤由各指导教师负责,或指定组内一名学生进行考勤,每周不少于三次。

3.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去用人单位应聘或面试,一律要写请假条,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系主管学生或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并将请假条交指导教师以便考勤。不办手续者将按旷课论处,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请假时间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一周。

4.校外毕业设计办理程序:

1)填写申请表(网上下载)三份;2)校内导师和系里签字;3)报系里盖章,将盖好章的协议传真给校外单位;4)校外单位签字盖章后传真给03713556718;5)接到外单位传真后学生请示辅导员处办理离校手续;6)学生去校外单位时带去盖红章的协议原件,校外单位盖章签字后寄回给指导教师。

5.签约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到单位做毕业设计课题的,经批准方可外出。在校外毕业设计期间必须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做到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交工作进度汇报,无工作进度汇报,将视其情节,成绩下降一等级或取消答辩资格。

毕业设计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加强我院这一环节的教学管理,提高毕业设计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此管理办法即日起实施。   

本要求解释权归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如与学院规定相矛盾,以学院规定为准。                                  

机电系

2004  年  2 月 26  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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