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讨论稿)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01-09-25   浏览次数: 51
各系、部及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现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讨论稿)”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讨论、收集修改意见。

为加强对教学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按学院要求拟组建系(部)级教学质量督导组,设督导员3—5名,由教学主任和治学严谨、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先依照院督导组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请各部门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于10月10日(第六周星期三)前反馈到教务处教学科,请各系(部)同时附上系督导员的推荐名单。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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