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委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监察处是行使内部行政监察职能的机关。院纪委和监察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机构下设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及宣传教育科、监察案件科两个科室。人员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处长)、专职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兼)、监察处副处长、宣传教育科科长、监察案件科科长、科员。